果字康熙字典解释及音韵参考

果康熙字典解释
果康熙笔画:8画 (果:8)
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?古火切,音裹。【說文】木實也。从木,象果形在木之上。【易·說卦】乾爲天,爲木果。【註】果實著木,有似星之著天也。【周禮·地官】甸師共野果蓏之屬。【應劭曰】木曰果,草曰蓏。【張晏曰】有核曰果,無核曰蓏。又勝也,尅也。【左傳·宣二年】殺敵爲果,致果爲毅。
又決也。【禮·內則】將爲善思,貽父母令名必果。
又驗也。【宋書·后妃傳】今果然矣。
又釋氏因果。【隋書·經籍志】釋迦敎化弟子多有正果者。
又果然,獸名。【宋國史補】揚州取一果然,數十果然可得。
又【爾雅·釋蟲】果蠃,蒲盧。【疏】細腰蠭也。
又與惈通。【左思·吳都賦】風俗以韰果爲嫿。【方言】惈,勇也,古字通。
又【集韻】【韻會】?苦果切。音顆。果然。飽貌。【莊子·逍遙遊】三餐而反,腹猶果然。
又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?同婐。女侍也。【孟子】二女果。
又通裸。【廣韻】赤體也。
又【集韻】【韻會】?與祼通。【周禮·春官·大宗伯】大賔客則攝而載果。【小宗伯】辨六彝之名物,以待果將。
又魯火切,音臝。【周禮·春官·宗伯】龜人掌六龜之屬,東龜曰果屬。字从田从木,今趨便作果,俗作菓,非。
考證:〔【易·下繫】乾爲天,爲木果。〕
謹照原文下繫二字改爲說卦。〔【左傳·宣元年】〕
謹照原文元改二年。〔又與蜾通。【左思·吳都賦】風俗以韰果爲嫿。〕
謹照原文蜾改惈。〔【小宗伯】辨六彝之名物,以待祼將。〕
謹照原文祼改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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果音韵参考
[广韵]:古火切,上34果,guǒ,果合一上戈見
[平水韵]:上声二十哿
[唐音]:*guɑ̌
[国语]:guǒ,kè,luǒ,wǒ
[粤语]:gu2gwo2
[闽南语]:ko2,koe2
果索引参考
[古文字诂林]:05册,第56部,木部,156
[故训彙纂]:1080|1158.1
[说文解字]:编号3549,第06卷上,木部第156字
[康熙字典]:页516第11
[汉语字典]:卷2页1168第11
[辞海]:卷6页8260第1